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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昌桥乡:“三举措”扎实做好农民建房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1 11:41 来源:昌桥乡 阅读次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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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农民建房,有效遏制未批先建、超面积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泾县昌桥乡从规范农民自建房管理入手,推动农村住房建设向规范化、标准化、品质化方向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科学规划,绘好“规划图”。昌桥乡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总揽,根据“三区三线”划定要求,科学构建耕地保护空间格局。在宅基地建房用地选址上,严格审查村民建房申请,确保选址符合“一户一宅”、村庄规划等要求,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积极引导村民科学选址、合理布局,从源头防止建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
       严格审批,管好“审批笔”。昌桥乡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建住房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严格打击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的行为。不断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建立宅基地建房用地审批管理台账,落实选址审查到场、定点放样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等“四到场”要求,严格资格申请、审批备案、巡查监管,确保宅基地审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强化监管,守好“监管门”。昌桥乡坚持“早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原则,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农村宅基地巡查管控机制,做到“每周一巡查”,坚决遏制违法乱建和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整合自然资源规划所、城建站、各村及有关部门力量,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坚持对各村新建房屋情况实现动态常态化地巡查。要求各村对没有审批私自建房的必须及时发现、及时上报,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顶风违建、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及时将违法建房行为消除在初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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