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耕种季,又将迎来丰收时。衷心感谢您为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
收获喜悦的同时,我们要认识到焚烧秸秆的极端危害性。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四是片片焦土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严重影响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禁烧”的工作要求,我们要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坚决做到秸秆不能烧,杂草、枯枝、落叶不能烧,垃圾不能烧,禁止一切野外焚烧行为。为此,我们请大家做到:
1、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收割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0公分,除通过相关渠道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以外,一律做到秸秆粉碎、深耕还田,增加土壤肥力。
2、积极参与秸秆禁烧。争当秸秆禁烧宣传员、监督员,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教育身边的人,一旦发现有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能做到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一经发现,罚款500元-20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广大农民朋友,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建设美好家园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参与,希望大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破除露天焚烧秸秆陋习,打赢“蓝天保卫战”,共建美丽和谐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