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桥镇官庄村因施工挖沟引发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经该村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该村刘某负责一处地面的挖沟施工。施工过程中,因未及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同村李某驾驶三轮车途经该路段时,不慎跌入沟中,导致三轮车受损,李某本人也受轻微伤。事故发生后,李某认为刘某施工存在安全疏漏,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刘某则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双方就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各执己见,争执不下。
得知情况后,调解员首先查看了事故现场,向双方当事人及周边知情村民核实情况,明确了刘某在施工时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对事故发生应当负有主要责任;同时也听取了李某关于车辆维修和伤情检查的具体诉求。
在掌握完整信息的基础上,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从法律层面讲解了施工安全的相关规定,强调了施工方的安全保障义务。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说和沟通,刘某同意赔偿李某三轮车维修和伤情检查费用,李某表示同意。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既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也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和邻里互谅的重要性,为乡村的和谐稳定增添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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