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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16:33 来源:泾县先锋网 作者:jcz 阅读次数:7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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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泾川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泾发〔2019〕1号)、《印发<关于高质量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泾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社区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一批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充实社区工作力量。

二、招聘计划

针对泾川镇所辖城东、城南、城北、幕桥、山口等城市社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基本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写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泾县泾川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后续招考各环节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泾川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泾川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泾县泾川镇谢家园路12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泾川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一份,见附件(提前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5、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三)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综合知识与文字材料写作。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有工作经历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递补亦按此法。

2、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镇组织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3、考察

考察由镇组织、纪检等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4、公示

招聘各环节均在泾川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3天。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镇组织部门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基本报酬

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参照社区“两委”一般干部确定。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泾川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63-2667025;

  2、本次公开招聘泾川镇纪检办全程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0325;

  3、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泾川镇党委、政府

 

公告来源链接: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344000.html

附件: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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