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可我的养老问题一直是我的心病,我叫马国太,家住黄村镇花林村。如今,我和老伴都已是古稀之年,本应安享晚年生活,可我们的赡养问题却引发两个儿子的家庭矛盾,这也让我们忧心忡忡。
本是“家丑不可外扬”,可为了解决我们老两口晚年生活问题,我们曾召集家里亲属一同商量,以抓阄的方式决定我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由小儿子赡养。自那以后,小儿子一直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而我的大儿子一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甚至连本应属于我的田亩租金都不给。想想我和老伴含辛茹苦把两个儿子拉扯大,又帮他们成家立业,真是“一把辛酸一把泪”!
镇、村两级调解组织了解到我家情况后,也多次上门进行调解,但大儿子仍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黄村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我的情况上报泾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法援中心随即指派了桃潭律师所律师代理我的赡养案件。
经泾县法院开庭审理,决定在我家庭协商的基础之上,大儿子每月给我赡养费500元,考虑到我年龄较大且一日三餐不方便开火,便安排我到大儿子家就餐,年底大儿子一并支付我先前看病所用2000元医药费。经过法院的判决和律师的细心劝说,现在大儿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承担起赡养义务,这么多年的“心病”也药到病除,赡养之忧终于圆满解决!
(黄村镇司法所 舒日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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